教师教育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(广西师范大学) 感统训练室管理制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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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进入训练室前,实验教师在活动前需保证训练室环境清洁,空气清新,保证学生在活动期间空气流通,避免传染性疾病的发生。
二、爱护室内物品,不得将感统器械随意带出或外借。
三、教师在训练过程中要注意观察,指导学生安全操作感统器械,以免发生危险。
四、在训练过程中教师要提醒学生爱护训练器械,指导学生正确使用。
五、训练结束前,教师要组织学生将活动器械物归原处,整齐摆放。
六、学生在训练结束后,教师应及时清理活动室卫生,保证训练室干净整洁。
七、任课教师在离开训练室时要排查室内安全隐患,断电、关窗、锁门。
八、实验结束后,必须如实填写《实验室使用登记本》。
教师教育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(广西师范大学)
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