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开展 2022 年资产盘点清查和年审工作的通知
关于开展 2022 年资产盘点清查和年审工作的通知
各学院(部)、各单位:
为进一步强化学校国有资产管理,增强国有资产管理的责任意识,提升学校资产管理规范化建设水平,经研究,决定在全校开展年度资产盘点清查和年审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盘点清查范围
各学院(部)、各单位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部门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。
二、实施步骤和程序
时间:2022 年 4 月 7 日~4 月 27 日。
主要内容:
1. 根据本部门的资产账,采取以账对物、以物对账的方式进行核对,确保账实相符。检查资产标签是否完好,并对资产名称、资产数量等资产信息和实物核对,不一致的要及时更正。
2. 资产使用人(领用人)、资产存放地点是否有变动,有变动的要及时作出调整。
3. 有物无账的(特别是捐赠资产),要及时办理补入账手续。
4. 资产遗失的要如实上报并作出情况说明;资产被盗的要提供公安部门或学校保卫处的相关证明材料。
5. 长期闲置的,要列出详细清单,由学校根据需要统一调配。
6. 需报废的固定资产,及时按规定程序办理报废手续。
时间:2022 年 4 月 27 日前。
各学院(部)、各单位完成资产盘点清查后,即可填写《固定资产管理责任书》中的“固定资产年审表”,到国有资产管理处资产管理科办理对账及年审工作。
时间:2022 年 4 月 28 日~6 月 31 日。
学校组成检查小组进行资产盘点清查、年审工作完成情况及资产管理工作的检查。
三、工作要求
各学院(部)、各单位要高度重视,结合学校正在开展的资产管理领域专项整治行动,对本部门管理的固定资产进行全面的盘点和清查,防止国有资产流失,确保国有资产安全。
各学院(部)、各单位要成立工作小组,明确职责分工,按照通知的要求认真开展好资产盘
点清查和年审的各项工作,确保本次工作顺利完成。各学院(部)、各单位对盘点清查中发现的问题,要如实向学校反馈;要善于总结经验,发现问题,通过盘点清查,提高本单位的资产管理水平。各学院(部)、各单位资产盘点清查和年审工作完成情况及学校检查小
组的检查情况,将作为各学院(部)、各单位年终资产管理工作考评的重要参考依据。
广 西 师 范 大 学
2022 年 4 月 10 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