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学质量保障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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实验教学中心教学质量保障制度措施

依据《广西师范大学本科教学质量保障规程》、《广西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专业实践教学各主要环节质量标准(修订)》和《广西师范大学实验教学管理暂行规定》等教学质量管理制度,中心遵循“实验教学质量管理内容科学化,管理制度规范化,管理系统程序化,管理手段现代化”的原则,建立了“广西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实验教学中心实验教学质量管理体系”,确保实验教学质量。

1)组建委员会,负责指导和监督中心实验教学质量。

中心组建了“实验教学指导委员会”,主要负责制定中心建设规划,协调学校相关部门的关系,整合校内外实验教学资源,开展日常实验教学管理工作。

中心组建了“实验教学学术委员会”,主要负责制定中心的学术发展规划,开展学术评审工作,开发学术资源,指导学术活动。

中心组建了“实验教学指导委员会”,主要根据基础教育需要,制订实验教学方案;指导实验教学改革研究;根据实验教学方案,检查实验教学;根据实验教学质量标准,评价实验教学。

 


2)建立实验教学质量管理系统,规范实验教学管理。

中心的教学质量管理系统,包括规章制度、组织机构。通过管理系统的完善,对实验室规划、建设、实验教学过程提出指导性意见,制定了中心管理人员和教师的岗位职责,实验教学工作规范、学生实验管理手册等,实验教学与管理工作均要求按制度执行。

3)建立实验教学质量评估系统,指导实验教学过程与质量。

中心采取教师自评、同行评估、专家评估和学生网上评教等相结合的方式,每学期对实验主讲教师的教学态度、教学内容、教学方法、教学效果、课堂教学准备情况、课外辅导答疑等方面进行评估,促进教师不断提高实验教学水平。

中心在每学期中教学工作检查时,组织任课教师对所教班级学生学习状态进行评价,以促进学生良好学风的形成;另一方面,加强社会或用人单位对学生的评估,即每年通过问卷或其他方式开展社会或用人单位对学生学业测评、思想品德、职业技能训练等方面的测评,及时发现实验教学内容选择等方面存在的问题,并有针对性地制订整改措施进行及时有效地整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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